翔食農業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就經營袋薯Brito(https://www.brito.tw)(下稱本網站)內之個人資料運用法定告知事項:本公司向臺端蒐集個人資料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應明確告知 臺端下列事項:
(一)非公務機關名稱
(二)蒐集之目的
(三)個人資料之類別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五)當事人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六)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
一、隱私權政策適用範圍
*LINE識別碼是由LINE Corp建立和指派之用戶獨立識別碼,不會包含任何使用者之LINE ID或手機號碼。訂單紀錄、系統自動紀錄之軌跡資訊等。
- 期間:特定目的存續期間。
- 依相關法令所定(例如商業會計法等)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個別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以期限最長者為準)
- 對象:本公司及依法令規定得利用 臺端個人資料之機構(例如:提供物流、金流服務等廠商)、其他業務相關之機構、依法有權之監理機關及 臺端所同意之對象(例如本公司共同行銷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之公司、與本公司合作推廣業務之公司等)。
- 地區:前揭個人資料利用對象之國內及國外所在地。
- 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依蒐集目的及範圍及本隱私權政策之利用方式。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 臺端就本公司保有 臺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 臺端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 本公司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 臺端的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 臺端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
-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 臺端的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 臺端書面同意者,並經註明其爭議者,不在此限。
-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本公司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 臺端的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 臺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 行使個人資料權利方式: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您就您的個人資料享有查詢或請求閱覽、藷求製給複製本、請求 補充或更正、詰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藷求刪除之權利。